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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市场经济的思维方式思考民营经济的发展
  市场经济体制理论和体制构架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了体制性平台,而民营经济又塑造、推进和完善了市场经济体制
  既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离不开民营经济的发展,我们就必须按照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和基本原则去发展民营经济
  社会同样有责任创造一个不让民营企业家犯错误,乃至违法犯罪的环境,这也是时代的内生要求
  基本的经济学分析告诉我们,一旦选择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必须选择民营经济。我们不可能不选择市场经济,也就不可能不选择民营经济。
  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在寻寻觅觅中选择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是一个前无古人的伟大转折。自然经济使我们落后了,计划经济也使我们落后了,市场经济则使我们发展了。当代中国的经济繁荣,是来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繁荣。
  放眼中国大地,凡是民营经济发达的地方,市场经济就发达,就业问题就解决得比较好,社会就相对和谐。从全世界看,所有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无不以民营经济为主,这说明民营经济与市场经济有着天然的内在联系。
  为什么民营经济与市场经济有着天然的内在联系呢?关键在于民营经济的产权性质符合市场经济的需求。按照亚当•斯密的描述,市场经济的特征是分工和交换,而交换是以不同的产权主体为前提的。马克思深刻地指出:“商品不能自己到市场上去,不能自己去交换。因此我们必须找寻它的监护人,商品所有者。”马克思强调,商品所有者必须承认对方是私有者。正是因为产权规律的内在要求,于是民营经济与市场经济就天然的内在相容。
  民营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是相得益彰、相互促进的。市场经济体制理论和体制构架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了体制性平台,而民营经济又塑造、推进和完善了市场经济体制。从一定意义上讲,当代中国民营经济的发展历史,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历史。伴随着这个过程,涌现了一批优秀的企业家和社会主义建设者。浙江、广东、江苏、福建等地的经济发展给了这一判断以生动的例证。与此同时,社会主义旗帜在这些地方也飘扬得更加强劲有力。
  既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离不开民营经济的发展,我们就必须按照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和基本原则去发展民营经济。
  首先是效率原则。市场经济是推崇效率的经济体制,推崇效率就必须发挥各种经济成分的比较优势。
  应当联系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定位去思考民营经济的发展。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在提供公共产品方面具有比较优势。公共产  品的好处是广泛分散于广大居民之中,正因如此,才必须有国有企业。从这个意义上看,国有企业实际上是政府职能的延伸。换言之,在市场经济中确有一些事关全局而其他经济成分做不好也不愿做的事情,只有国有经济依托国家这种特定的组织形式才能做好的事情。在广大的竞争性领域,以追逐利润为目的,并且在公平交换的条件下,利润越大,对社会贡献就越大的企业则具有比较优势,民营企业就是这种企业。大家各自发挥自己的比较优势,在国民经济的大盘子中形成互补,使整个国民经济更有活力。
  其次是平等进入、公平竞争原则。有序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全部魅力之源。马克思所讲的平均利润的形成,其实是市场机制成熟的标志,是实现充分竞争的标志。但平均利润的形成以资本在各产业间的自由流动为前提。为了充分发挥竞争魅力,我们必须创造民间资本能够平等进入的条件和政策安排。
  最后是市场配置资源原则。应当通过市场机制选择不同经济成分的分布,而不是人为地先入为主地妄加判定。为了实现资源的最终配置,在不同的行业需要不同的经济成分,这种选择的权利应当交给市场,让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市场既然会把有限的资源分配得很好,就同样可把哪个行业需要什么样的经济成分分配得很好,完全没有必要先入为主的划定哪个行业应当是国有经济、哪个行业应当是民营经济。
  有人说,“国有企业是共和国的长子”。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平等原则出发,这种先天的划定长幼尊卑的说法是欠妥的,是计划经济的思维惯性和路径依赖。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平等竞争,有作为就有地位。
  相对于国有经济以及各种既得利益而言,民营经济实际上是弱势群体。国有经济通常有国家行政力量的保护和支持,有国家投资的支持,在关键时刻,比如危机期间,有国家用纳税人的钱给予的注资,更有国有银行较为宽松的贷款。民营经济艰难前行,为共和国的经济发展作出了卓越的贡献,国家应当为处于弱势地位的民营经济的发展创造更好的经济环境,这才是保证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当务之急。
  民营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紧密相连。市场经济本身是在不断经历危机中完善和前进的。由于我们的市场经济刚刚开始,没有经历过作为市场机制的有机组成部分的危机,一旦发生危机,就会怀疑市场经济,并且会殃及对民营经济的怀疑。世界经济本身的发展,至今也没有提供任何否定市场经济的理由,只会历经各种危机使市场经济更趋成熟。同样的,历经曲折的民营经济也必然是不可战胜的。
  在市场经济初级阶段,有个别民营企业出问题,这是难免的。党和政府有理由教育他们,使他们奉公守法,遵守基本的公共道德。但是毋庸置疑的是,也有社会的、客观的原因。秘鲁经济学家赫尔南多•德•索托在其《资本的秘密》中写道,他曾经做过一个实验,想在秘鲁首都经营一家小型企业,结果是每天奔忙6小时,竟用了289天才登记下来;如果想获得一块在国有土地上建造房屋的许可证,需要6年零8个月的时间,与52个部门打交道,有的环节如果不贿赂就进行不下去,这在埃及、海地也有类似情况。试想,如果有一个好的环境,他们还用行贿吗?如果法律的规定是明确的,制度是刚性的,他们还用闯灰色地带吗?看来,社会同样有责任创造一个不让民营企业家犯错误,乃至违法犯罪的环境,这也是时代的内生要求。(作者:李义平 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教授)
(转载)


 
发布日期: 2010-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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