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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冰常务副主席出席建邺区第一届“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及构建和谐社会主义社会带头人”表彰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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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下午,南京市建邺区委统战部、区工商联等12个部门联合举办第一届“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及构建和谐社会主义社会带头人”表彰大会。市工商联常务副主席李冰、建邺区委副书记刘兆富、建邺区人大副主任、区工商联主席于常洁、建邺区政协副主席、区委统战部部长桂正荣出席并向受表彰的20位“优秀建设者”和“带头人”颁发证书。建邺区区机关各部局办领导、街道商会、行业商会民营企业家等共120余人出席会议。于常洁主持会议。 李冰在会上向受表彰的“优秀建设者”和“带头人”表示祝贺。她说,近年来,建邺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广大非公制经济人士自觉实践义利兼顾、以义为先理念,为推动科学发展、创造社会财富、吸纳职工就业、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成为建设新南京、新建邺的重要力量。她指出,建邺区成功举办此次评选表彰活动,是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三个发展”战略号召的具体实践,是把握建邺新城2014“青奥”先机的“集结号”,其为全区乃至全市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起到了积极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李冰勉励受表彰的企业家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在做好企业转型、创新、科学发展的同时,将企业利益和社会利益统一起来,履行更多的社会责任,为促进社会和谐作出更多贡献。 刘兆富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非公经济在建邺区建设中的积极主导作用。刘兆富表示,近年来,在建邺区委、区政府的鼓励、支持和引导下,全区民营经济实现了快速、健康、跨越发展。截止2009年底,建邺区私营企业已达8,325户,个体工商户已达1.1万户,私营、个体注册总资本已达69.84亿元。非公有制企业在吸纳就业、交税纳税、出口创汇、发展产业、促进和谐等各个方面,为全区经济、社会事业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经济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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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0-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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