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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南京市工商联联合举办法律培训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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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市工商联联合举办“南京市民营企业法律培训讲座”,邀请南京市中院民二庭审判长张斌讲解《合同法》及合同纠纷案件中的若干问题。南京市工商联党组成员、常务副主席李冰,南京市中院民二庭庭长陈玲刚等出席。雨润集团、金浦集团、三胞集团、南钢集团等60余名会员企业代表参加培训。 李冰表示,依法治国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当前,南京市宏观经济正处于企稳回升的关键时期,我市民营企业在抢抓机遇、率先发展的同时,也迫切需要提升企业法律知识水平,特别是《合同法》的有关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防范经济合同订立时的法律风险。李冰希望参会企业能把握与法院零距离交流,进一步加深对《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制的了解和把握,并在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自觉地做好风险的防范与纠纷的应对工作,为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南京市中院民二庭庭长陈玲刚在讲话中对市中院的基本情况和今年以来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审判管理、深化司法改革、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等四个方面的创新工作作了简单的介绍。 张斌审判长从合同的签订、效力、违约金与可得利益、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诉讼证据规则等六个方面向参会企业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合同法》的理论知识和有关案例。讲座结束后,陈琳刚庭长、张斌审判长还对企业提出的若干具体法律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经济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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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09-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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