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25日上午,江苏省工商联在华东饭店举办“江苏省非公有制企业民商事纠纷仲裁工作会议”,江苏省工商联主席李仁、全国工商联法律部部长王瑗、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徐卫出席。江苏省工商联副主席庞辉主持会议。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副主任王裔华,南京仲裁委副秘书长施展辉,南京市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纪建军等十三个省辖市的政府法制办、仲裁委、工商联领导参会。 会上,庞辉副主席介绍我省非公有制企业民商事纠纷仲裁工作情况。8个城市的政府法制办主任分别介绍了各市非公有制企业民商事纠纷仲裁的开展情况并指出了当前工作中的存在不足; 5个市的工商联代表就各自工商联系统落实国务院法制办、全国工商联两个文件精神,探索非公有制企业民商事纠纷仲裁工作的发展道路发言。 会上,南京市工商联钱卫冰处长向大会作了题为《深入推广、有序推进,扎实开展非公有制企业民商事纠纷仲裁试点工作》的主题汇报。从“深入调研”、“有序推进”、“初显成效”三个方面全面总结了2005年以来南京市工商联贯彻落实国务院法制办、全国工商联的两个文件精神,推动非公经济民商事仲裁试点工作的情况。 2005年,国务院法制办、全国工商联下发《关于依法做好非公有制企业民商事纠纷仲裁工作的意见》(国法〔2005〕3号)以后,南京市工商联在会员企业中开展了“百企问卷调研”,并与南京仲裁委建立了工作联系制度并赴欧洲学习先进仲裁经验。此后,双方共同行文,共建机制,向全市非公有制企业推广民商事仲裁:成立了南京市商会仲裁办事处,建立完善的仲裁联络员网络和培训机制,推荐非公经济专业人士担任仲裁员,在全市各区县开展仲裁巡讲活动,引导非公企业在合同中加入仲裁条款(文本)。通过广泛的宣传普及和集中培训,南京市的非公有制企业更加信任南京仲裁委,也更加相信仲裁制度,从而为仲裁制度在非公有制企业中的推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008年,南京仲裁委受理仲裁案件806件,涉案标的额达8.05亿元,其中,南京市非公有制企业案件达775件,标的额达6.08亿元,占案件总数的75.5%。 这表明,越来越多的非公有制企业正逐步了解仲裁、接受仲裁、选择仲裁。仲裁正在成为南京市非公有制企业首选的非诉讼争端解决机制。 省政府法制办徐卫副主任充分肯定了全省非公有制企业民商事纠纷仲裁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希望今后继续开拓创新、发挥优势、形成合力、切实维护企业利益,继续吸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不断发挥其作用,深入推进非公有制企业民商事纠纷仲裁工作。 全国工商联法律部王瑗部长在讲话中指出,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开展民商事纠纷仲裁工作,功在促进非公经济和仲裁的发展,利在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希望工商联能以此为契机,全面总结经验,积极联系仲裁机构,建立和完善组织结构、健全商会仲裁服务机制,贴近实际,贴近企业,真正为非公有制企业发展服务。 省工商联李仁主席强调,各市工商联要充分认识依法做好非公有制企业仲裁工作的重要意义,要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非公经济认识健康成长的高度去认识依法做好非公企业仲裁工作的重要性,要从履行商会只能和充分发挥工商联作为政府管理非公经济助手作用的层面来认识在非公企业中推行仲裁法律制度的必要性。李仁要求各市工商联要加大落实国务院法制办、全国工商联两个文件精神的力度,密切与相关部门合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商会调解组织;发挥行业商会、协会和基层组织在仲裁工作中的作用;以非公企业民商事纠纷仲裁、调解为契机将积极参与多元化争端解决机制的构建。(经济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