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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工商联参加全国工商联行业商会专题培训班

       7月16日至17日,全国工商联行业商会专题培训班在北京通州全联培训基地举办。我会党组成员、副主席纪建军参加了培训。
       本次培训班旨在落实《民政部关于国务院授权全国工商联作为全国性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全国工商联直属行业商会法人登记工作,使全国工商联及地方工商联认真履行好相关社团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责。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全国工商联党组书记、第一副主席全哲洙,全国工商联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宋北杉,民政部副部长姜力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来自全国各省级和副省级工商联、全联直属行业商会和直属行业商会筹备组、全联机关各有关部门的近200名代表参加本次培训。这是有史以来,全国工商联组织的规模最大的一次培训。
       据悉,今年6月10日,民发〔2009〕78号《民政部关于国务院授权全国工商联作为全国性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有关问题的通知》的主要精神有:一、同意授权全国工商联作为全国性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二、全国工商联成立全国性社团,应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履行的登记手续;涉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职能的,应事先充分征求有关部门意见。三、对全国工商联以前自行设立的行业商会(同业公会、协会),要在国务院授权其作为全国性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后2年内,依照前款规定办理登记手续;逾期未登记的,不再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四、国务院授权全国工商联作为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后,各地是否授权地方工商联作为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由地方人民政府决定。
       培训班期间,全哲洙书记和姜力副部长作动员讲话,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李勇、民管局处长安宁、王文专题讲授了社会组织的建立与发展、申请登记以及规范管理。随后,培训班人员分成五个组进行小组讨论,汇报了各自行业商会建设与发展情况,并就做好工商联行业商会法人登记和管理工作进行了探讨。最后,宋北杉副主席作了题为《加强行业商会建设,更好地为工商联中心工作服务》的总结讲话,对下一步行业商会法人登记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纪建军在培训班分组讨论时发言,并就南京市工商联行业商会发展概况向全联会员部刘红路部长作了汇报,并表示回去后将积极与民政等有关部门沟通,开好行业商会工作会议,编印下发相关文件汇编,搞好业务培训,一个商会一个商会地抓好落实,充分做好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和工作准备,全力推进南京市工商联行业商会法人登记工作,规范行业商会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会员处)

 
发布日期: 2009-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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