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市民政局副局长赵军带领民间组织管理局负责人一行四位同志主动上门,就市工商联2009提交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社会组织体制改革的建议》提案,与市工商联副主席韦廉及相关处室负责人进行沟通,相互交换意见,共同探讨如何进一步推进我市社会组织体制改革。 民政局就此提案提出的有些社会组织占有着政府部门的资源,在人员、场所、经费上没有与主管部门真正的三脱钩 ;各社会组织界定的边缘不清,重叠交叉现象严重;社会组织业务管理部门的管理两级分化等问题了进行了详细的答复。 民政局表示: 社会组织是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和实行自律管理相统一的组织形式。在党的领导下,政府监督、社会协同、群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中,社会组织是一支“社会协同”的重要力量。科学的构架,各类社会组织深度开发社会自律管理资源,发挥其社会协同的潜能,对于架构“小政府、大社会”提高社会管理的整体水平,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下一阶段,民政局将进一步推进我市社会组织的改革。在严格贯彻“政会分开”原则的同时,完善社会组织内部管理结构,组织体系、规章制度,提高社会组织的自我组织能力;努力学习先进地区的经验,理顺社会组织的管理体制,学习无锡市社会体制改革的经验,使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放开手脚,把人力、物力、财政集中到政府规范、执法、调控等行政管理工作中去。同时,将加强社会组织的整合,争取早日规划出全市社会组织的构架,形成一个上下联动、覆盖有序的我市社会组织发展规划,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我市新一轮发展。 市工商联副主席韦廉对民政局提案的答复表示满意和感谢,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加强沟通,携手共进,为推进我市社会组织体制改革共同努力。(于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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