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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联在市政协12届2次会议集体提案:关于建立政府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切实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建议
  2008年,我市私营企业总数累计达11.9万户,个体工商户累计达21万户,新增注册资本284亿元,固定资产民间投资884.69亿元,增长32.2%,高于全社会投资增速11.4个百分点,累计就业130万人。然而,在全球金融危机蔓延及国家宏观环境趋紧的形势下,中小企业将面临严峻挑战,其中,融资难的矛盾将更为突出。根据我们对部分民营企业的调研,民营企业的“融资难”主要有两方面原因: 

   一、信用不高、抵押不足,导致企业难贷。我市的中小民营企业,大多因其经济效益不高、资金周转量小、经营规模有限,依其自身经营状况很难在银行获得较高的信用额度;另外,与国有大企业比,民营企业的固定资产少、经营状况不稳定,通过抵押方式获得的银行贷款比例偏低,基本不能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

   二、信息缺失、成本较高,导致银行慎贷。我市中小民营企业的经营规模普遍较小、经营方式多样,往往缺少规范的财务制度和资金流记录,致使各大银行对中小企业的经营信息掌握不充分,难以确认有效的客户资源;另外,银行办理中小企业贷款的时间、人力等边际成本高于大企业,且融资风险较大,因而不轻易放贷给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是世界性的难题。国内的广州、深圳、南通等城市在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方面开展了有益的探索,他们的共同点在于:解决本地区企业的融资问题,必须充分发挥政府的政策推动和市场机制的双重作用,如深圳市政府建立了“重点民营企业池”,政府授信建立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南通等城市建立了市县(市)两级企业应急互助基金等等。为此,就缓解我市中小民营企业的融资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一、政府授信,风险补偿。

   针对中小企业信用不足的问题,建议由政府牵头会同在宁金融机构的主管部门,选择1-2家商业银行作为试点,在全市范围内分批优选符合科学发展的民营进入“重点民营企业资金池”,通过信用传递来弥补中小企业信用的缺失和不足。具体为:政府以政策支持和信用承诺的形式,协调财政与相关合作银行签订合作协议,承诺政府财政资金将对银行为“重点民营企业资金池”内的企业,提供一定额度、一定期限的贷款所产生的风险损失按照一定比例提供贷款风险补偿。银行将根据其与政府共同制定的标准审查中小企业的融资申请,独立决策并提供贷款意见,为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提供必要的贷款。

   二、互助互保,降低风险。

   建议在“重点民营企业资金池”的基础上,由工商联等参与建立市中小企业应急互助基金。应急互助基金的建立采取政府组织推动、财政注资引导、企业自愿认缴的方法。主要由财政注资和企业认缴组成,市工商联协调获得“重点民营企业资金池”的会员企业在贷款后,按规定比例缴纳互保金。对加入互助基金的会员企业,在贷款续款手续办理过程中或经营遇到突发事件导致资金周转困难时,进行应急互助融通,应急互助规模控制在实缴基金的10倍以内。

   三、公开透明,加强监管。

   建立政府补偿资金和互助基金使用情况发布机制,每月向合作银行及有关方面通报资金使用情况。由监察、财政、审计加强对基金使用的监管,建立绩效评价制度,对违反财经纪律、提供虚假信息、骗取政府风险补偿资金的企业,由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恶意逃避债务导致政府补偿和银行贷款损失的贷款企业,由市诚信办公室将企业及其责任人列入黑名单,定期在网上发布。

   综上,通过政府补偿、企业互助、多方协作,形成互补融资供应链,真正达到了政府、企业、银行三方的共赢,从而实现“三个充分发挥”,即,充分发挥了政府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推动作用;充分发挥银行信贷资金在降低风险的前提下,向能增加税收、吸纳就业的中小民营企业有效投放的作用;充分发挥了工商联组织作为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和党委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的桥梁纽带作用。(宣调处)

 
发布日期: 2009-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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